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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存款证明

责编:管理员 日期:201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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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存款证明
什么是个人存款证明:
    个人存款证明是指丹东鼎安村镇银行为存款人出具在银行规定期限内,存有一定个人存款的书面证明。
选择丹东鼎安村镇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业务的三大理由:
    1、信誉度高。丹东鼎安村镇银行作为一家蓬勃发展的地方性型银行,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社会及各国驻华使馆对丹东鼎安村镇银行开出的存款证明有较高的认知度。
    2、存款证明涉及的存款范围广,种类齐全。丹东鼎安村镇银行可将多笔存款同时在一张存款证明上列明,充分满足您的需求,大大节省您开据存款证明的费用。
    3、办理快捷、方便。在开户网点随办随取,如果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还可代办。
功能概览:
    用于证明您在某一时间段内在丹东鼎安村镇银行有一定数额的人民币储蓄存款。
服务渠道:
    丹东鼎安村镇银行营业网点
特别提示:
    个人存款证明是丹东鼎安村镇银行为境内居民在某一时间段内在丹东鼎安村镇银行的储蓄存款所出具的证明,不能流通,不能转让,不能用于质押,不能挂失,不能代替个人权利凭证作为取款、转存、续存、兑付等凭据。
    已被县级以上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冻结止付和因用于质押而被银行冻结止付的个人权利凭证,不能办理个人存款证明。
    已出具个人存款证明的个人权利凭证,在其止付期内不能作为个人贷款等业务的凭证。在存款证明有效期内,申请人不能支取或兑付存款证明书下的储蓄存款。
收费标准
    按每份20元人民币收取手续费。因申请人要求变更存款证明书有效时间,需重新出具存款证明书时,手续费的收取办法视同新办存款证明书处理。
客户流程
    申请人应到营业网点申请办理,并出具申请人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个人权利凭证等资料,填写《丹东鼎安村镇银行个人存款证明申请书》。